廣東省中山市某基層法院在審理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過程中,首次引入心理咨詢服務機制,為受害人的年邁父母提供了專業的心理疏導與干預。這一舉措不僅標志著中山法院在刑事案件處理中探索‘司法修復+心理援助’的創新路徑,更體現了我國司法體系對受害人及其家屬人文關懷的深化與延伸。
案件中的受害人因沖突不幸離世,其父母在承受喪子之痛的還長期陷入憤怒、自責與無助的復雜情緒中,甚至出現了失眠、焦慮等應激反應。承辦法官在庭審前后注意到家屬的精神狀態已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與案件參與度,遂依據相關司法救助與心理干預試點方案,主動聯系了法院合作的專業心理咨詢機構。在嚴格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兩位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通過數次面對面訪談、哀傷輔導及正向認知引導,逐步幫助老人接納現實、疏導悲慟,并學習情緒管理技巧。老人從最初的沉默抗拒到后來主動傾訴,最終在庭審陳述時得以相對平靜地表達訴求,心理評估顯示其抑郁與焦慮指數顯著下降。
中山法院此次試點,并非孤立之舉。隨著‘修復性司法’理念的推廣,部分地方法院已嘗試在家事、少年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但在普通刑事案件尤其是暴力犯罪中系統化關注受害人親屬心理狀態,仍屬前沿探索。法院為此建立了多部門協作機制:由刑庭法官評估需求,立案庭協調資源,辦公室對接專業機構,并制定了嚴格的倫理規范與服務流程,確保咨詢的中立性與保密性。
法律界人士指出,刑事案件的傳統焦點往往集中于定罪量刑與被告人權利保障,而受害人及其親屬常成為‘被遺忘的角落’,其心理創傷可能轉化為長期社會問題。心理咨詢服務的介入,既能緩解家屬的極端情緒、降低二次傷害風險,也有助于其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配合案件審理,甚至為后續民事賠償調解創造理性溝通基礎。從更深層次看,這體現了司法從‘懲犯罪’向‘治創傷’的功能延伸,是建設‘溫情司法’的重要實踐。
這一創新也面臨挑戰:包括專業資源的可持續性、跨部門協作效率、以及如何避免咨詢過程干擾司法中立等。中山法院表示,將逐步形成標準化操作指南,并探索將心理評估納入司法救助考量體系。或許會有更多法院在暴力犯罪、性侵等重大影響案件中,讓心理咨詢成為司法人文關懷的‘標準配置’,讓法治的陽光不僅照亮正義的尺度,也溫暖那些被陰影籠罩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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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9 11:45:46